与"额尔登斯蒙古"集团类似的"额尔其斯特蒙古"集团诞生了。为了将国有有限责任公司按照其业务方向进行分组,整合44家指定公司,建立统一的管理和监管体系,优化所有权形式并提高效益,成立了该集团。根据政府今年1月8日批准的决议,要求将行政费用减少50%,并授权政府办公厅主任尼·乌其日勒负责组织和管理该集团的工作。
"额尔其斯特蒙古"集团获准拥有60名员工,根据各自的运营和方向,将上述公司整合为能源、交通、信息通信、金融市场和基础设施三个组。其中最大的是由27家公司组成的能源集团。因此,以能源行业为例,国有有限责任公司将如何重组和改革。这样,"额尔其斯特蒙古"集团的职责、目标、运营和结果将更加清晰明了。
"额尔其斯特蒙古"有限责任公司旗下包括热电厂2号、3号、4号,乌兰巴托市和一些区以及地方的热力站,"塔旺陶勒盖热电站","额根河水电站"等国有股份公司。还包括国家和地方能源系统、电力分配和传输公司,"国家能源中心","国家调度中心"等国有股份公司。其好处是专注于能源,减少所有发电厂、热电站以及配电和输电公司的亏损,减少职位重叠、冗余结构、浪费支出和扩张,使其盈利运营。
上述所有公司各自都有董事会,其中大多数都有秘书、工作人员、内部监督等员工在其管理下工作。合并到"额尔其斯特蒙古"后,将只有一个包括能源、交通、信息通信、金融市场和基础设施三个组的董事会,唯一的股东是政府办公厅。该集团所包含公司的总员工数将只保留20%。这样就能节省他们之前的工资和供应费用。
目前,能源公司的股东是能源部。MIAT、"民航国家中心"、"Erchis Oil"、"蒙古铁路"、"乌兰巴托铁路"、"公路维修和保养联合体"、"Auto Impex"等国有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是交通部。这将发生变化,通过"额尔其斯特蒙古"集团,所有这些公司的所有权将转移到政府办公厅。
除矿业外,它在各行业行使的权力与"额尔登斯蒙古"集团类似。国有股份公司不会隶属于"额尔其斯特蒙古"集团。这是因为股份公司受《公司法》规定的管理。国有财产委员会将继续负责非矿业领域的国有企业和股份公司。只有国有有限责任公司才属于"额尔其斯特蒙古"集团。由于是100%国有公司,股票将以名义价值存在,"额尔其斯特蒙古"集团将制定哪家公司进行IPO、为实现盈利私有化多少股份的管理政策,决定是否将其转变为股份公司,并由政府做出决定。这使"额尔其斯特蒙古"与新加坡的"淡马锡"类似。对于"淡马锡",它按行业分组,政府持有一定比例的股份。大多数情况下,政府保留50+1%的股份,其余部分私有化。这样开始朝着重组盈利和非盈利国有企业的方向发展。
首先,为了释放亏损最严重的能源基础价格,将热力和电力基础价格在市场上保险,通过股票交易所将其转变为股份公司。公开宣布私有化原则,开始向国内外公司出售。另一方面,"额尔其斯特蒙古"集团是非营利组织。通过与其集团内公司签订协议确定从管理费中获取薪酬的百分比,不从国家或预算获取资金。计算运营和薪资费用的年度预算,与集团内各公司协商1-10%,通过获取收入支付薪酬,以其他管理公司的原则运营。
现在传言很多没有经验的年轻漂亮的人将接任。然而,他们是否具备关于部门间协调、政府机构政策文件运作的充分知识和经验?蒙古国已经制定了到2050年的30年发展政策。从这个角度来看,可能需要教导他们理解所有工作必须与此相一致。我国现行的《公司法》尚未专业化。有批评认为,在执行国家和地方财产法过程中与其他法律相冲突。在解决这个问题后才能对国有企业进行改革。然而,对于那些即将加入大型企业或集团管理团队的党派年轻人,令人遗憾的是他们更多考虑"我要进入那家公司的董事会工作"而不是"我要做什么"。尽管这是仅做自己感兴趣事情的"Z世代"的特点,但他们的工作方法和理论可能比落后的党派"推荐"的老一辈人更有效。因此,如果据传将在该集团工作的人合适,这项工作将有效实施。无论如何,看到"额尔其斯特蒙古"集团60人的任命,对于这届政府来说,人们怀疑这是为了"熄灭大呼拉尔内部的火"而进行的权力分配。实际上,国有财产委员会主席本应已经让政府批准了哪些人符合在上述董事会工作的标准,并像国家公务员委员会那样将遵循的规程、理事会成员的基本职责等分段整理好,但目前尚无此类内容。
几年前,国有财产委员会从欧洲复兴开发银行和世界银行获得了相当多资金,与国家公务员委员会、管理学院合作开展公司治理改进培训和研究工作,应该已经取得了成果。
目前,国有财产委员会拥有32万亿图格里克的资产。这些资产的使用、保护和监督问题与登记改革有关。然而,国有资产的评估显示出不同的数字。
事实上,现总理鲁·奥云额尔登在担任政府办公厅主任期间成立了工作组,在2019年对17年未清点的资产进行了为期八个月的清点,确定为32万亿图格里克,并由大呼拉尔批准。此后未进行评估。国有资产登记和财产关系与国家预算直接相关。世界银行和国际组织基于国有资产评估额度与国家预算金额的百分比关系计算来确定我国的预算、政策利率、消费贷款、黑名单等其他计算。这包括动产、不动产、有形资产,但不包括评估的许可证。举个例子,印度的国有资产中有价值6000美元的树木。由于是用国家资金购买的,因此被登记为国有资产。因此,在我国首都和地方用预算资金建造的纪念碑也是国有资产。只要预算资金被包括、批准和支出,就是国有资产。
因此,人们怀疑正试图推动自己资产的能源部长巴·朝吉勒苏荣、交通运输部长 博·德勒格日赛汗可能在游说,让他们自己的人被任命到能源和交通部门公司的董事会。
《国家和地方财产法》、《公司法》赋予中央政府机构和国有财产委员会任命董事会成员的所有权力。当策·达瓦苏荣担任能源部长,尼玛奥斯尔担任国有财产委员会主席时,他们在国家宫激烈争论。能源部长策·达瓦苏荣促使政府通过决议,使能源部成为能源公司的股东,引发了争议。这显然是为了任命自己的人担任发电厂厂长。虽然法律规定国有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会独立和基本成员的所有任命权都属于国有财产委员会,但时任能源部长策·达瓦苏荣通过游说"所有运营都在停滞,需要专业部门管理",最终使国有财产委员会拥有30%,能源部拥有70%的股份。随后,交通部和建设与城市发展部按照同样的模式行使了这种权力。根据《政府法》,国家应制定政策,而不是从事经济活动。结果,他们通过国有财产委员会批准业务计划,但所有其他工作都由部委指导。现在正朝着摆脱这种状况的方向发展。
然而,据消息人士透露,在批准章程将国有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份转让给"额尔其斯特蒙古"集团后,部长巴·朝吉勒苏荣和博·德勒格日赛汗没有同意签字。结果,在政府决议"激活"额尔其斯特蒙古"集团之前,国有有限责任公司已经设定了四月初举行股东会议的时间表。得知这一情况后,政府在3月19日的会议上通过了将所有44家公司的所有股权转让给"额尔其斯特蒙古"集团的决议,先于股东会议。各部只应执行国有财产委员会制定的政策决定。《政府法》规定部委不得从事经济活动。违反这一规定,能源部从国有财产委员会获得了70%的股权,导致能源公司董事会50%的成员由部里的司长担任,参与管理这些企业,这种腐败如果不纠正,将继续亏损经营,继续从国家获取补贴,运营保持不变,继续损害公众和消费者利益。一手握有部里司长权力,一手握有公司董事会成员权力的领导人管理国有企业,能源部向政府提交与公司预算相关的政策和计划由大呼拉尔批准,然后部门自己掌握这些预算的支配权,使得预算没有任何监督。"额尔其斯特蒙古"集团已准备好终止这种状况。国家公务员权力重叠,加上管理国有企业亏损经营却不承担责任等所有腐败行为,34年后终于可以奠定终结的基础。